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局局长朱鹤新表示,建立债券市场“科技板”,实际上也是解决我们现在一个重点难点的问题,就是股权结构在“募投管退”当中最前端的“募”的问题。为提升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支持的适配性,人民银行会同证监会、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建立了债券市场“科技板”,在继续服务好科技型企业的基础上,支持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丰富科创债券产品体系。这次把科技型企业发行的债券单独拿出来,并在债券发行交易制度上作出差异化安排。
这个差异化安排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个是支持发行人灵活分期发行债券,第二是简化信息披露的一些要求,第三是自主设计含权结构、还本付息等债券条款,第四是减免债券发行交易手续费,第五是组织做市商提供专门做市报价服务,第六是推动评级机构创新设计专门的评级方法。5月7日,人民银行、证监会已经发布公告,具体措施正在落地当中。
朱鹤新指出,在这3类发行科创债券的主体当中,最需要给予支持的就是股权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机构在支持科技创新,特别是促进创新资本形成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刚才邱部长也讲了,股权投资结构是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重要力量,但目前存在什么问题呢?主要是股权投资机构本身是轻资产的,长投资周期的,靠自身发债融资期限比较短,而且融资成本也比较高。所以,通过这样一个科技板,要解决期限短、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因此债券市场科技板将创设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由人民银行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通过担保增信、直接投资等方式,同时也加强与地方政府、市场增信机构合作,共同分担债券投资人的违约损失风险,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发行低成本、长期限的科创债券。为激励创投行业提升服务能力,工具将重点支持排名靠前、投资经验丰富的头部股权投资机构发行债券。我们也希望通过这样的工具创新,能够给市场化的股权投资机构拓展一条资金的渠道,解决募资难的问题。目前市场各方响应积极,多家机构已经注册或者已经发行的科技创新债券,我们也统计了一下,现在已经将近有100家左右的机构在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已经超过了2500亿。”
朱鹤新在回答有关构建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的政策举措的问题时进一步强调,“我们把发展股权融资、壮大耐心资本作为重中之重,促进创投行业‘募投管退’的循环,解决这类机构的募资难问题,这是一个亮点也是一个创新点。”
中国证监会首席风险官、发行监管司司长严伯进介绍,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支持科技创新也在持续发力。注册制改革以来,有九成的科创板、北交所上市公司,还有超过半数的创业板上市公司,都获得过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的投资,“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这样的市场生态逐步形成。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模和占比持续提升,目前在投项目超过了10万个,在投本金超过了4万亿元。
在培育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方面,支持私募股权基金以促进产业整合为目的依法收购上市公司。优化私募股权基金退出相关的“反向挂钩”的政策,支持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的发展,推动基金份额转让业务试点转常规,扩大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试点,促进“募投管退”的良性循环。继续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持续完善“长钱长投”制度,推动完善长周期考核机制。
金融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司司长郭武平介绍,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从上海扩大到全国18个城市及其所在省份,目前签约意向金额突破了3800亿元。
郭武平指出,上个月刚刚出台了保险资金投资未上市企业重大股权的政策,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与保险业务相关的科技相关企业。也是上个月,调整了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将保险资金投资单一创业投资基金的余额占基金实缴规模的比例从20%提高到30%,为更多保险资金投向创业投资基金创造条件。
邱勇指出,此前的很多科技金融政策,大多是从供给侧入手,着眼于提升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规模、意愿、能力。这次《政策举措》,从科技创新的需求侧出发,聚焦科技创新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融资需求,强化多元化、接力式的金融支持。比如,为创业投资“引流”“疏堵”,提出发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鼓励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参与创业投资等措施。
其次是坚持系统观念,释放政策“组合红利”。比如,《政策举措》提出落实好支持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国有资本成为支持创业投资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再比如,两会期间,中国人民银行提出设立债券市场“科技板”;金融监管总局提出,抓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等“四项试点”措施。《政策举措》对这些政策的进一步深入落实落地作出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来源:母基金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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