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
长春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提质扩面项目。
2.2服务内容:完成招标人组织架构优化及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提质扩面工作,包括访谈调研、组织架构调整、绩效考核优化等相关事宜。
2.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4最高投标限价:50万。
2.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结束后给予3个月的项目辅导实施期;共计6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
2.6服务目标:以优质的服务,完成招标人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提质扩面工作。
2.7项目地点:长春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4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6月3日至6月4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6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211室验证资质,合格后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6月6日16时0分, 地点为长春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211室(可送至现场或邮寄)。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立街288号科创大厦
联系人:朱尚峰
联系电话:0431-88953276 1359610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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